| 首页——相关文章》 | |
|
对我国黄金市场建设的若干思考
|
|
|
2001-10-09 |
|
|
黄金市场的功能定位 已有的市场理论研究和初中表明,一个有效的市场不仅应能够为交易双方提供交易的场所,最大限度地降低交易成本,而且应能够为交易双方提供风险转移机制和价格发现机制。对于黄金生产企业来说,其最为关心的是黄金销售的返款速度及价格风险的规避;而对于黄金加工企业而言,黄金原料的及时采购及原料成本的稳定是其关注的焦点。为此,确保黄金市场的流动性及为市场主体提供价格发现机制和风险转移机制,以稳定黄金生企业和加工企业的收益水平,这应成为黄金市场体系的核心功能。 为实现上述功能并确保黄金市场的公平、效率及规范化发展,就必须对黄金市场的交易主体的选择交易产品的设计、市场运行机制的构建、监管主体及监管方式的确定以及相关政策的配套等做出一系列的安排。 黄金市场的基本框架地设计 黄金市场的基本框架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市场交易主体的选择 。 为确保市场的流动性,我国黄金市场的交易主体除黄金生产企业和加工企业外,还应包括商业银行,并且商业银行将在黄金市场流通中发挥重要的作用。这是因为,只有商业银行能够凭借其资金实力、网络资源及人才、技术优势为黄金供求双方提供资金结算、资金融通、价格风险转移等服务。 交易客体(交易产品)设计。 标准现货合约交易是黄金市场最基本交易产品。但现货合约只能满足交易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交易需求。却无法满足交易双方规避价格风险和价格发现及短期资金融通的需求,为此,黄金市场的交易产品除现货交易外,还应包括黄金租赁、黄金衍生产品(包括黄金期权、远 期、高,调期等)、黄金质押货款等产品。 市场运行机制的构建。为确保市场的流动性,应建立起黄金市场“做市商”机制,应选择若干家商业银行作为黄金市场的“做市商”,吞吐黄金,以活跃市场交易。同时,还应建立起有效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市场供求余缺平抑机制(授予几家商业银行黄金进出口权,以平抑市场供求缺口。)风险转移机制、国际、国内市场的沟通机制及高效的市场监管机制。 黄金市场监管主体的确定 由于黄金年具有的、区别于其他一般商品的属性,即黄金具有商品和货币双重属性(正如马克思所言“货币的天然是金”),决定了 黄金货币功能的减退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至今,黄金仍是横跨商品和货币的特殊商品;其商品属性要求其交易必须实行市场化的交易,由市场对其资源的配置发挥基础性作用,这一点已为现行黄金体制暴露出的种种端从反面所证实。其货币属性又决定了其仍作为国际储备的一种,对其市场流通的监管必须与一国的货币本位制度及一国的外汇管理体制相适应。其市场必然需要细致的规划与严格的监管,并且对其市场的监管必须有金融监管部门的介入,而无论该市场所在国处于何种汇率制度下。以世界主要黄金市场---伦敦黄金市场为例,它虽然是世界最大的、实行自由交易的黄金市场,但英格兰银行仍通过伦敦黄金市场协会(LMBA),对其进行监管。 与黄金所具有的双重属性相对应,黄金进出口既具有商品跨国流通的国际贸易意义,但同时也具有资本跨国流动的性质,若对黄金 的流通监管不善,黄金的无序流通就有可能对一国的外汇政策和汇率造成冲击。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实行资本项目下的自由兑换,因此必须对黄金的进出口实行较严格的管理,以杜绝走私、保证黄金进出口的“真实生产背景”为目的的黄金监管,就成为在实行资本项目管制时期我国黄金市场监管的重要目标。 而要实现上述监管目标,中央银行充任监管主体具有明显的优势。首先,中国人民银行长期负责管理国家黄金储备,负责黄金的收购与配售,在黄金流通管理方面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其次,在国家实行资本项目下外汇管制期间,由于对黄金进出口实行一定程度的管制,使得我国黄金市场与国际黄金市场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隔离,市场间的价格传递存在着一定的阻滞。为避免两市场间出现较大的价格差异,引发黄金走私,需要有一个特定的机构通过两市场吞吐黄金以沟通市场。中国人民银行在此方面也已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且由中国人民银行通过黄金吞吐沟通市场也较为便利。再次,从世界大多数国家黄金市场发展历程来看,“黄金管理体制应与国家的外汇管理体制相协调”已为大多数国家黄金市场管理的实践所证实。在我国,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国家外汇管理体制的制定,故由其监管黄金市场可实现黄金市场监管制度与外汇管理制度的有效兼容。最后,由中国人民银行充任黄金市场监管主体,并通过有效的途径在国内市场吞吐黄金。总之,不论从管理经验的角度,还是从黄金操作与货币市场、外汇市场公开操作间相互交叉的便利性考虑,中国人民银行作为黄金市场的监管主体,都是较为合理的选择。 建立黄金市场所需的政策支持 有效的黄金市场的建立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如何最大限度地降低交易主体的交易成本。现行“统购统配”体制下,黄金生产企业和加工企业可以在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交售和购买黄金,并且黄金生产企业无需缴纳增值税,黄金交售的费用成本较低。新的黄金流通体制下,如果市场交易主体的免税政策不能落实,场内交易对黄金供求双方尤其对黄金市场企业就不会有吸引力(因为市场交易导致其交易成本增加)。因此,“免税”政策的落实问题是关系到市场建设成败的关键问题之一。 黄金进出口权及黄金进口的购汇政策落实问题。我国是世界第三大黄金消费国、第四大黄金生产国,黄金供求存在着较大的负缺口,预计黄金市场放开后,市场供求缺口还将进上步扩大,需要从黄金市场进口黄金以弥补缺口。鉴于黄金的特殊属性,一般性的市场缺口的弥补应由若干家商业银行来进行市场运作,大的市场缺口的平抑应由人民银行进行市场运作。由此就存在着对商业银行黄金进出口权的授予及黄金进口所需用汇的购汇政策的落实问题。 黄金衍生产品的经营许可问题。提供价格发现和价格风险转移机制是有效黄金市场的重要的核心功能,也是黄金市场交易主体在新的黄金流通稳定收益的迫切需求。中国银行已有20多年从事国际黄金业务历史,已在衍生黄金产品交易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并与众多国际金商建立起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建议可选择中国银行作为黄金衍生产品交易试办行,开展黄金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衍生黄金业务的具体方案委托中国银行研究、制订,并提交人民银行审批。 |
|
|
|
|
|